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尊龙凯时ag旗舰厅官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年9月
目 录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宿州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机构概况、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市供销社部门概况:部门包括供销社本级和供销干校。市供销社机关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下设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科、综合业务科、财务会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六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供销社编制17人,实际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22人(离休4人),财政全额拨款。供销干校,编制13人,实际在职人员22人,退休8人,财政定额补助。
(二)市供销社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政策的方针、政策。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3、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棉花产业化牵头单位职责;对化肥、棉花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管理、协调。负责本系统废旧金属、报废汽车拆解、烟花爆竹经营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4、负责编制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新网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5、指导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协调社员社之间、社员社与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6、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社业务活动。加强专业合作服务、行业协会服务和农村综合服务,强化为农服务功能。7、监管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供销社本级 |
2 |
宿州市供销干部学校 |
第二部分 宿州市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904.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63.32万元,下降38.38%,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市供销社农村综合楼项目土地出让金返还并付给开发商减少700万。二是增加美丽乡村扶持资金1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6万元,占55.78%;项目支出400万元,占44.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7.72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市供销社农村综合楼项目土地出让金返还并付给开发商减少700万。二是增加美丽乡村扶持资金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66.8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28万元,增长39.8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美丽乡村扶持资金100万元;二是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去世死亡抚恤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6.8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2.27万元,增长39.8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美丽乡村扶持资金100万元。;二是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去世死亡抚恤金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53.53万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24万元,占7.65%;住房保障(类)支出20.18万元,占3.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6万元,占2.7%;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占16.5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8.29万元,占60.9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9.79万元,支出决算为6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增加美丽乡村扶持资金100万元。;二是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去世死亡抚恤金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04.6万元,占83.46%;项目支出100万元,占16.54%。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市供销干校全部支出均纳入此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6万元,支出决算比预算多45.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没有年初预算。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一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一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一致。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一致。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比预算多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扶持资金费用。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8.77万元,支出决算为35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人数及工资基数变动。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压缩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一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去世导致部分减少。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00万元,本年支出3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比预算多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供销社农村综合楼项目土地出让金300万元返还并付给开发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7万元,比2016年增加14.44万元,增长22.6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召开市供销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增加会议费及相关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供销社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供销社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供销社未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4.64 |
1.99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4.64 |
1.9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供销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42.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供销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65万元,下降57.1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2017年宿州市供销社国内公务接待共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7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市业务单位和工作调研,以及招商引资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主要为来宾招待费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持平。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底,宿州市供销社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宿州市供销社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zsgxs2017@163.com。
尊龙凯时ag旗舰厅官的联系方式:3903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