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预算-尊龙凯时ag旗舰厅官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预算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1.主要职责
2.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预算表
1.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收支总表
7.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收入总表
8.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支出总表
9.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1.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政策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供销干校的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进一步加强市供销干校的改革与发展。
3.根据市供销社授权,为全市供销系统提供教育培训业务、干部短期培训和函授教育。
二、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以人为本,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坚持民主集中,抓好学校班子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学校班子成员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在工作中能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廉政、勤政。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心协力搞好工作。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教师思想道德素质,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树立我校教育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规范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教师的业务进修,选派优秀教师外出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增强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通过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等有效手段,加快教师知识更新,适应时代的需要。继续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让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起来,担当并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让青年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接受老教师的指导,更快站稳讲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部分 2021年预算表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预算表由以下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见附件。
1.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收支总表
7.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收入总表
8.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支出总表
9.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1.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7.0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0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教育支出26.44万元,占97.8%;住房保障支出0.59万元,占2.2%。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3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财政定补数额没有发生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6.44万元,占97.8%;住房保障支出0.59万元,占2.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支出(项)2021年预算26.44万元,与2020年持平,原因:财政定补数额没有发生变化。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预算0.59万元,与2020年持平,原因是财政定补数额没有发生变化。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0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支出、社保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宿州市供销干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收支总预算27.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收入预算2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3万元,占100%,与2020年持平,原因是财政定补数额没有发生变化。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支出预算27.03万元与2020年持平,原因主要是财政定补数额没有发生变化。
其中,基本支出27.03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九、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原因主要是财政定补数额没有发生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经费 | |||||||
实施单位 | 市供销干部学校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1.宣传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市供销社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2.全力做好组织建设,改善职工待遇。维护供销干校的合法权益。3.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做好干校的各项业务活动。 | 1.宣传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市供销社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2.全力做好组织建设,改善职工待遇。维护供销干校的合法权益。3.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做好干校的各项业务活动。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是否完成预期业务的数量 | 1 | 数量指标 | 完成预期业务的数量 | 1 | ||
质量指标 | 主要业务成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 1 | 质量指标 | 主要业务成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 1 |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期完成业务 | 1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期完成业务 | 1 | |||
成本指标 | 人均基本支出 | 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 成本指标 | 人均基本支出 | 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 |||
人均差旅费 | 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 人均差旅费 | 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 |||||
人均办公设备购置费 | 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 人均办公设备购置费 | 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经济效益 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业务成果对党政决策有积极影响 | 100%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业务成果对党政决策有积极影响 | 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生态效益 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对提高整体工作效率的价值 | 100%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对提高整体工作效率的价值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满足市供销社要求 | ≥98%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满足市供销社要求 | ≥98% | ||
相关部门满意度达标 | ≥98% | 相关部门满意度达标 | ≥98% | |||||
群众满意度达标 | ≥98% | 群众满意度达标 | ≥98% |
(二)机关运行经费。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6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财政定补数额没有发生变化。
(三)政府采购情况。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宿州市供销干校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宿州市供销干校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